近日,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先行用地获国土资源部批准,这为项目依法用地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鄂北地区水资源工程获国土资源部批准
2015年11月2日,水利部对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鄂北局随即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办理用地审批的程序。经与省国土资源厅沟通,由于时间紧迫且工程开工在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先办理先行用地报批手续,再办理正式用地审批手续。
按照办理先行用地报批要求,鄂北局积极组织工程沿线服务支持指挥部和省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院完成了审批申报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于12月7日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门力量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先行用地报批资料的汇总、整理、组卷工作,先后两次派专人赴京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与国土资源部领导沟通,及时组织补正相关材料,提请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仅用一周时间完成了会审,提前实现了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项目在2016年1月份获先行用地批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