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抗菌产品的认知度,更好地践行健康中国建设这一国家战略,通过表彰先进促进产业发展,中国抗菌产业网联合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抗菌产业分会、晋大纳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共同发起2017年度抗菌行业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评选活动设置奖项包括年度影响力企业奖、年度创新力企业奖、年度成长力企业奖、年度公益企业奖。
二、评选原则
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评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抗菌相关业务的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四、申报须知
申报单位需仔细阅读《2017年度抗菌行业评选管理办法》(附件一),认真填写《2017年度抗菌行业评选申报表》(附件二),并承诺对填报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活动咨询
电话:010-82543499/62521791 传真:010-82543499
邮箱:ciaa2001@126.com 网址:www.kjj.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29号(100190)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抗菌产业分会
二0一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
2017年度抗菌行业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条 评选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抗菌产品的认知度,更好地践行健康中国建设这一国家战略,通过表彰先进促进产业发展,中国抗菌产业网联合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抗菌产业分会、晋大纳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共同发起2017年度抗菌行业评选活动,并制定本评选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评选奖项
2017年度抗菌行业评选活动设置奖项包括年度影响力企业奖、年度创新力企业奖、年度成长力企业奖、年度公益企业奖。
(一)年度影响力企业奖
年度影响力企业应当有明确战略定位,有创新能力,有品牌影响力,综合实力领先所在行业。
(二)年度创新力企业奖
年度创新力企业应当有较强创新能力,2016-2017年度在商业模式、营销策略、产品开发等方面具有创新性举措,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年度成长力企业奖
年度成长力企业应当有较强成长性,2016-2017年度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市场拓展、经营业绩等方面取得不俗成绩,初步确立在细分行业的地位。
(四)年度公益企业奖
年度公益企业应当具有社会责任,2016-2017年度在社会公益事业、爱心活动中有卓越表现,并做出突出贡献。
第三条 评选原则
(一)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采用自荐、他人推荐或提名的方式。
(三)评选免费,不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
第四条 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包括申报、评选和颁奖等环节。
(一)申报
(1)申报遵循自愿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抗菌相关业务的单位,均可申报参评。
(2)申报形式为自荐、他人推荐或提名。
(3)需认真阅读《2017年度抗菌行业评选管理办法》,仔细填写《2017年度抗菌行业评选申报书》,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请在此日期前将申报资料发送至协会ciaa2001@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
(1)初步审查
协会秘书处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符合参评条件且申报材料合规的单位,将作为评选的候选单位在中国抗菌产业网公开发布。
(2)在线投票
社会公众在线对候选单位进行投票。在线投票所占权重为50%。
(3)专业评审
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候选单位进行专业评审。专业评审所占权重为50%。
(三)颁奖
协会在第11届中国抗菌产业发展大会期间举行颁奖典礼,对评选结果进行发布,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第五条 资格取消
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评及入选资格,已经入选的,予以撤销并收回证书:
(一)企业法人资格终止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
(三)在参评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真实材料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 本评选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