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吸雨水排放系统安装竣工后,对其的验收上主要有哪些方面呢?在一般的规定上,与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放系统相关的制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均是应参加验收。验收人员应以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以保证验收的质量。虹吸雨水排放系统的验收中,主要是系统组件的验收,主要包括了管道验收、系统密封性能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这里简单的分布介绍如下:
一、管道验收应符合:
1.室内雨水管道的安装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5.2.16条的规定。
2.悬吊管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5.3.6条的规定。
3.溢流口或溢流装置是确保屋面安全的必要措施,应保证其畅通。
二、系统密封性能验收:虹吸雨水管必须有一定的承压能力。有条件的项目,除按本条进行灌水试验外,还可以利用消防泵、生活泵等向屋面或天沟灌水,对系统进行模拟虹吸排水试验。
三、工程竣工验收:保证屋面安全,应在每个汇水区域分别设溢流口或溢流装置